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的历史过程与作用
发布时间: 2021-06-23
民建上海市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王昌范
(本文获得上海市委统战部“百年奋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上海统一战线”统战史学术征文活动优秀论文奖)
摘要: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是统战部门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党和国家既定的政策,实事求是作出的重大决策。虽然已经过去近40年,但历史证明,从思想解放到实际问题解决证明了拨乱反正的正确性。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这一问题的解决,对维护《宪法》权威,树立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调动海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快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统一战线落实政策原工商业者历史作用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统战部门按照中共中央精神,拨乱反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复查历史案件、改正错划右派,落实安置政策,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落实民族政策、落实宗教政策……,其中落实党对于原工商业者政策这一问题,不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落实政策对象存在着差异性和复杂性,而且时间跨度长。党和国家这一政策对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威信、国家的信誉、法律的尊严、海内外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党的统战工作而言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远见卓识,功德无量”的重大举措,对于原工商业者个人以及家庭、儿女、海内外亲友之影响而言,不但调动了原工商业者的积极性,激发了原工商业者爱国热情,也使原工商业者家属、子女恢复了自尊、自信和自觉,调动了原工商业者及其家属、子女、亲属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四个现代化建设,而且起到了统战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作用,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促进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全面发展。
一、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的调研和制定
上海是我国民族工商业集中的城市,也是原工商业者数量最多的城市。1956年全行业大合营后“清产核资的结果,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私股投资总额为24.2亿元,其中工业为16.9亿元,商业和饮食业为5.9亿元,服务业为0.36亿元,交通运输业为1.02亿元。”,而上海“85个工业行业35 163户、120个商业行业71 111户”,即205个行业,106 274户,清产核资的结果“约为12亿元,几乎占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一半。”而北京为“35个工业行业的3990户厂家和42个商业行业的13 973户坐商,共17 963户。”天津“101个私营工商行业24 000多工商户。”宁波“工业方面有14个行业、商业方面有80个行业、交通运输方面有5个行业……6026户,20 657人。”这些城市私营企业有直接转为国营企业、走合作化道路等情况,这些城市公私合营企业私股投资额的比例数可以按其行业和企业数量进行判断,以其数字进行对比分析,大致可以推算其在公私合营企业私股投资总额的多寡。1957年3月,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报中共中央并劳动部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的《关于上海市新合作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对上海公私合营企业和私方人员的数据也有统计:“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并已定股定息的企业,共有558个行业、3.8万余户,从业人员67.2万余人(其中私方人员8万余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上海的工商业户和工商业者数量较其他城市要多,上海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这是研究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以上海为例的主要原因,也是当时中央将落实政策调研和政策制定通过上海而转发全国的原因。
1977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上报中央《关于对上海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提到:“本市被查抄的48000多户资本家近五亿元金额中,只发还三千元以下的33 000多户,近5000万元。尚有3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7800户,4400多万元有待处理。”这个数字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海原工商业者被查抄而须发还的数字。当时,原工商业者普遍反映生活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希望按统一标准处理。报告提出“争取在五届人大(1978年2月)召开之前,对万元以下的7800户资本家的被查抄财物予以退还”,同年10月,中央批复了市委的报告。除被抄资金没有发还造成生活存在困难以外,上海老年原工商业者还反映了退休问题,即当时存在将老年原工商业者退休暂列编外,只发给50%工资,以至老年原工商业者的生活困难。
1978年2月,市委发文批转市委统战部《关于贯彻中央对本市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提出发还金额的标准、存款利息计算等一些暂时处理办法。但是,原工商业者以及各种形式的落实政策问题的来信来访数量剧增,同年3-5月,市委统战部收到此类来信1819件,来访900多人次,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倍以上,其中包含原工商业者要求发还抄家物资、扣发工资与归还被占住房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同年3月,“彭冲到北京开会时,当面向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提出,请派人到上海调查,和上海市委统战部张承宗部长一起研究对民族资产阶级落实政策问题,乌兰夫表示同意。他们两人一致认为,党中央、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和改造政策应当恢复。”
带着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978年4月,中央统战部工商处万景光等3名同志先到上海进行调研,分别召开4次座谈会,征求工商界代表人物和工厂企业党委及职工的意见。同月27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童小鹏一行3人到上海,向上海机电一局、房地局等8个局和黄浦、卢湾等4个区委统战部及上海牙膏厂、第七制药厂等11个基层单位的同志了解情况交换意见,会后同上海市委统战部一起研究,并将情况分成查抄财物处理、“高薪”、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私房、安排使用等5个问题,考虑处理意见。同年5月11-15日,中央统战部在上海召开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座谈会。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江苏(南京)、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四川(重庆)、江西、湖北(武汉)等10个省市统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讨论了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代上海市委草拟了向中央的请示报告,送市委审改后上报中央。
与此同时,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胡厥文、胡子昂、孙起孟、孙晓村、胡子婴、周士观、吴羹梅等也于1978年5月28日-7月17日期间来沪,协助中央调研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的诸项问题,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工商界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以上海为中心,先后分赴福州、南京、杭州等地调研。同年11月1-3日,万景光根据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的指示,再次来上海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听取工人同志的意见。12月26日,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通知下发,通知中说: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各项政策,更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推动民族资产阶级人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祖国,贡献力量。
过了4天,12月30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的决定》正式宣布8项政策,主要内容是:(1)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存款,无论金额大小,全部解冻,一次发还,并且按照银行的规定,发还利息;本人已去世的,退还给配偶。(2)在“文化大革命”中工商业者被扣减了薪金的,一般应当恢复他们原来的薪金,并且补发过去被扣减的部分。(3)“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了的私房,应当归还给他们。(4)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对有技术专长的,应当授予相当的技术职称。有业务经验的,可以安排适当的业务工作。(5)对于生产劳动和工作表现好的,应当实事求是地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政治上表现好、有突出贡献的,可以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6)对于工商业者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工资发给50-70%;退休问题,按照规定办理,被扣减的退休费,应当补发。(7)工商业者要求领取1966年9月前应领而未领的定息,可以发给。(8)对工商业者家庭出身的子女,要坚持重在本人表现,不能唯成分论。
1979年1月,市委统战部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传达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宣布中共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的8项主要政策。
二、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各项政策的成效以其数据
统战部门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的各项政策,不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而且落实政策对象存在各种差异性和复杂性。
1978年9月,市委统战部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提出了复查和落实政策的问题,特别讨论了原工商业者落实政策问题。同年10月,市委统战部报市委《关于对爱国人士、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复查问题的几点意见》提出:凡是错案、假案、冤案,经过复查取消原结论的都可提“平反”。对于爱国人士、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的,应予昭雪。对于生前担任行政职务的,补行追悼仪式,补发抚恤金。可以看出,这个政策在中央统战部在沪调研后,上海市委统战部先行出台,认为,在全面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前还有大量调查和复查等细致的工作需要进行。
中共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的8项主要政策宣布以后,1979年2月20日,市委批转市委统战部《关于文化大革命中被划为资产阶级的人的复查处理意见》,《意见》内容是具体可操作性的,提出:对公私合营前,店厂已歇业的,按职工对待。对公私合营后,已放弃定息,并加入工会的,按职工对待。对虽领取定息,但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划为资产阶级分子。对没有参加工作,长期依靠剥削为生的寓公寓婆,不划定成分。原工商业者对于政策理解上,仍然有许多疑惑,来信来访,将各种差异性问题寻求解答,就市工商联而言,1978~1984年处理7790件,接待来访13325人次。
从接待来信来访数量上,可以看出,1979年全年来信来访的数量最多,达3110件,1980-1984年,逐年递减。来访人次也是呈逐年递减这个规律,1979年全年来访人数最多,达5769人次,1980-1984年,逐年减少。因此,大量的落实政策任务是在1979年,也就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的决定》正式宣布8项政策之后的5年时间内。
市工商联在处理原工商业者会员来信来访时,尤其是处理市工商联执委以上代表人士时,注意“调查研究,对一些较难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及时市委统战部落实政策办公室请示汇报,以求政治上把关,政策上把控,全面落实解决。”
在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过程中,因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落实政策对象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有些对象是代表性人士,有市级的、区级的,有一般原工商业者。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和市有关部门遇到的大致有如下问题:
1、发还被扣资金问题。1979年1月12日,市委统战部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传达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宣布全部发还资产阶级的抄家财物,照付银行存款利息,恢复并补发扣发的工资。“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原工商业者被查抄财物的有4.8万余户,存款(包括定息)连同公债、金银和其他用品折价共计金额4.8亿元。到1980年6月,已发还4.6亿元,并按银行规定付给存款利息1.5亿元,补发被扣减工资1.6亿元。发还应领未领定息2000余万元。加上“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暂列编外后改为退休处理差额补发部分,总共发还近8亿元。
2、恢复高薪问题。上海的工商业基础高于一般城市,生活水平也高于一般城市,而工商界代表人物(指全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执委)工资在351元以上的有386人,见下表。
上海市工商业者工资在351元以上人数统计表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高薪的工商业者主要分布在纺织业、化工业、轻工业、仪表工业、机电工业等行业,其中有1000元以上的3人,集中在纺织局。针对这一高薪问题,市委统战部于1978年7月报市委第三书记彭冲《关于资本家高薪问题的意见》,该《意见》认为民族资产阶级的高薪是国家赎买政策的一部分。详述了当时制订私方高薪是参照企业一级工程师工资351元。实际上,恢复原工商业者高薪是上海落实党对原工商业政策复杂和多样性的特殊表现形式,这可能在其他一般城市稀见。
3、发还工商界互助金问题。工商界互助金原是从原工商业者领取的定息中扣交10%,由各省、市工商联使用。从1957-1965年,累计收入4200余万元,历年补助用去1300余万元,全国工商联调拨使用1100余万元,剩余1800余万元。“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联停止活动,此款由原市革委会统战小组代管。市工商联恢复活动后,需要补助经济上发生困难的原工商业者。1978年10月16日,市委原则同意将上海市工商界互助金交还给市工商联保管使用。
4、发还自愿放弃的定息问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部分工商业者响应北京市工商界的倡议,表示自愿放弃定息,加速自我改造。这部分定息绝大多数未作处理,未领的定息仍挂在原工商业者所在单位的账上。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明确:1966年9月结束定息前未领的定息,要求领取的可以补发。1980年10月17日,市委统战部在请示中央统战部《关于原工商业者要求领取已放弃定息的处理意见》中认为:大多数人是在改造规划中提出放弃的,未办理正式书面申请,也未上交国库。这部分定息作为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予以发还。上海全市共有6000余万元。同年10月,已领取2000余万元,未领取4000余万元。
5、发还查抄财物问题。1979年3月-1982年7月,市有关部门发还或作价的文物和钱币10262户次,图书13795户次。1983年7月,市工商联开列原工商业者被查抄的文物清单,送市文物清理小组,同时向涉及的抄家单位发公函,要求提供上交清单、文物编号等。民建市委、市工商联2次派员查阅市文物清理小组编印的被查抄字画、图章、图书辨认目录,然后2次组织市级委员和代表人士70人,赴文物仓库认领,共辨认发还各类文物1241件,钱币1.8斤。1985年5月,市工商联在香港路59号作为认领文物场地,一星期内62位原工商业者共认领了各种文物1492件。1987年7月,市工商联调查统计:市执委以上代表人士370人中,有被查抄文物图书的182人,通过清退、认领发还和经济补偿的有179人,清退率98.35%,区、局原工商业者4165人中,有被查抄文物图书的883人,清退、认领发还和经济补偿的有878人,清退率99.43%。
6、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问题。1978年10月17日,市委统战部上报市委、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界技术人员的调查情况,调查表明:201名工商界技术人员中担任技术工作的有124人,占62%;本人认为工作合适的有109人,占88%;作出成绩的有56人,已恢复职称的有39人。1979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将错划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部分劳动者区别出来。
1981年8月,市委统战部、组织部转发中央统战部、组织部《关于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抓紧对原工商业者安排工作,对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恢复干部身份。符合提拔条件的,应予提拔,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0月,市委统战部上报中央统战部《关于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情况》,显示:540多名原工商业者中,有310多人已恢复原职。90多名原工商业者被提升为市工业局顾问、副区长、副县长,市专业公司副经理、区工商局副局长等。
7、清退私房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非法没收产权的私房共14161户,使用面积124万平方米,其中被挤占私房50万平方米,单位占用13万平方米,干部、职工占用37万平方米。1980年7月28日,市委统战部上报市委《关于落实统战对象私房政策的请示报告》,将落实原工商业者私房政策列入本市建房规则。凡机关、部队占用的私房,尽先落实。至1981年9月,已退还被挤占的私房9.3万平方米。同年10月25日,市委统战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报告》,要求从1982年起,在3-5年内分期分批全部退完。
1981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召开落实私房政策大会,1982年2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小组。9月27日,市政府批准《上海市落实私房政策动员迁址暂行规定》。民建市委、市工商联为配合政府落实私房政策,于1982年3月2日成立了“协助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小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调查对象范围为民建市委、市工商联执委及曾任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等代表人士。一户一案向市府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反映。据1987年7月统计:民建市委、市工商联执委以上代表人士370人中,被挤占私房的有100人(户),被挤占私房总面积18217.6平方米;已落实98人(户),合计面积17549.9平方米;尚未落实2人(户),合计面积667.7平方米。区、县原工商业者4165人中被挤占私房的有538人(户),被挤占私房总面积56521.98平方米;已落实529人(户),合计面积55697.48平方米,未落实9人(户),合计面积824.5平方米。但整个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延至1990年代之后。
8、清退查抄财物问题。1978年2月,市委批转市委统战部《关于贯彻中央对本市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同年12月,市委统战部上报市委《关于对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巨额查抄财物暂发1万元的请示报告》,2次报告均认为清退原工商业者被抄财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984年4月25日,市委发给市部、委、办《关于“文革”前被错误没收的财物处理意见》。该《意见》指出:对厂房设备、机器、原料、股票、股权等,按照1956年公私合营的规定,清产核资后给付定息。对出租或营业用房,纳入社会主义改造范围结付定息。对自住私房,约期归还或协商收购。对黄金、银元、现金、银行存款、公债、外币、金银首饰、珠宝钻戒、古玩字画,以及家具、衣服等生活用品,错被没收变价上交的,按当时数额发还。数额较大的,由财政分期付给。原物仍在的,发还原物。
归纳上述诸多问题,从时间上分析,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除落实私房政策存在众多难度,延至1990年代之后解决之外,其余问题基本在1979年至1984年的5年时间内完成。
三、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的历史作用与当代意义
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是统战部门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党和国家既定的政策,实事求是作出的重大决策。虽然已经过去近40年,但是,历史证明:“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动员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党和国家的威信极大地提高,从思想(解放)到实际问题(解决)证明了拨乱反正的正确性”。
1、维护《宪法》权威,树立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国家按照既定的赎买政策付给的定息,其他被查抄的财物大多是生活资料,这些都是属于宪法保护的合法收入和私产。任意把国家已经发给的赎买金抄走,这决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也是宪法所不能允许的。”这是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于1979年1月22日在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他代表党中央阐明了这项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也特指了上海的情况。他说:各地虽然已陆续发还了一部分被查抄的存款和其他财物,但是相当大的一部分尚未发还,主要是集中在上海等几个大中城市。他说,如果发现有人贪污、盗窃了被查抄的财物,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可见党和政府维护《宪法》和国家既定方针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乌兰夫说:中央这次规定,他们被查抄的存款,无论金额大小,全部解冻一次发还,并且根据银行的规定,发给利息;本人已经去世的,退还给配偶。这样坚决、彻底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措施,全国各地原工商业者从心底里感谢党政策,信服国家“赎买”政策的连贯性,维护了宪法权威,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震动。
2、发挥原工商业者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98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原工商业者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其中关于安排使用问题规定是:⑴对在职的原工商业者,应与其他职工一样,合理地加以安排使用;⑵要信任他们、支持他们的正确意见,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⑶对少数上层代表人物,除根据具体条件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外,因从事对港澳台工作和外事活动的需要,还可在有关的局、公司、企业安排一定的行政领导职务;⑷发挥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的积极作用。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问题的影响不仅仅在于其本人,还影响着原工商业者家庭和子女。落实政策以后,原工商业者子女不再因家庭成分的影响,在升学、就业和入党等问题上受到歧视和限制,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作用、做出了成绩,如:刘靖基的儿子刘鹤章担任国家审计总署副审计长,市工商联副主委孙廷芳的儿子孙安民担任上海五洲药厂总工程师,市工商联常委郑善忠的儿子郑荃担任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成为国际顶尖的提琴制作大师……。
3、调动了原工商业者积极性,他们主动联系海外亲友关系,穿针引线,引进资金、引进设备、引进人才,加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宣布以后,1979年3月,以市委统战部长张承宗为团长、市工商联主委刘靖基为副团长的上海工商界赴港访问团一行10人访港。在香港引起强烈的反响。香港《大公报》社、新华社香港分社均发报道。同年10月,香港工商界组团回访。访问团分别与纺织局、化工局、毛麻公司、印刷公司、服装公司等洽谈业务。沪港两地工商界往来,结出的主要成果有:(1)1979年9月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认款人中有香港工商界人士,如香港著名实业家王宽诚认购200万元,在香港的永安公司后人郭志娴认购100万元,陈元钦在香港的兄弟陈元钜认款50万元,郭秀珍在香港的弟弟郭正达认款10万元,唐君远的亲戚唐淞源、唐熊源、唐晔如各认购10万元。(2)经市工商联牵线,1980年8月,香港半岛针织公司与市纺织局合资创办联合纺织有限公司在外滩市政府大楼举行签约仪式,市长汪道涵出席。次年8月4日,上海第一家沪港合资企业---上海联合毛纺织有限公司成立。(3)1984年7月香港瑞安(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罗康瑞一行9人来访,访问期间,瑞安集团与市投资信托公司签订合资办建筑公司的意向书。
4、落实政策以后,原工商业者主动捐献发还的文物,并通过亲属将流失在海外国宝级珍稀文物运回祖国
上海华通开关厂总工程师、上海新安电机厂总经理、上海电机工业公司副经理、上海市机电一局总工程师、原工商业者孙鼎(1906~1977)业余爱好收藏古代文物,从上世纪30年代即开始搜集文物。他的藏品以青铜器、封泥、钱币最为珍贵。1979年,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政策以后,其夫人景俊士遵照孙鼎遗愿,将其生前庋藏文物2008件捐献上海博物馆。其中西周旅钟、楚公蒙钟等青铜器都历见著录,流传有绪;战国到汉代封泥亦为传世罕见之物;北宋应运元宝、南朝小篆文景和等钱币大多系孤品;隋代开皇九年写持世经卷、唐代上元三年写妙法莲华经卷等均属珍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主任委员、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靖基年轻时即和文学家、书画家、鉴赏家交往,受到他们的熏陶和启示,对书画特别爱好。他收藏了宋元明历代名家作品千余件。落实政策后于1980年6月,他将宋代张即之行书《待漏院记卷》、吴琚行书《五段卷》、元代王蒙《天香深处图轴》、倪瓒《六君子图轴》、朱德润行书《田园杂兴诗轴》等40件最珍贵的书画捐赠给上海博物馆。1982年,上海博物馆举办了“刘靖基同志珍藏书画展览”。
市政协常委、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原工商业者杨通谊、荣漱仁夫妇,落实政策后,于1987年6月,从美国将其姑妈杨令茀收藏的清乾隆时期翡翠笔洗、玉雕香炉带回祖国,捐赠上海博物馆。
诸如此类捐资捐物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可以看出原工商业者在落实政策之后,怀着感恩报德的心情回报于社会、回报与国家的具体行动,可以看出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作用。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所起的作用不仅仅于此,其政治意义远远大于经济价值,这项举措赢得的人心,更赢得了经济发展的时间和速度,为改革开放赢得了宝贵的40年。观其当代价值,不外乎有形与无形、精神与物质的两种。
当年,原工商业者当时虽已步入老年,但是他们“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纷纷将自己技术专长、企业管理经验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是精神层面的,是无形的资产,是弘扬原工商业者爱国、建设的优秀传统,是激励新一代民营企业家投身建设、报效国家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二是原工商业者落实政策以后,将发还资金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民营企业——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民办大学——上海工商学院。爱建公司成为了一座丰碑,传承老一辈原工商业者“爱国建设”文脉,同时,爱建公司现在也有新一代民营企业接力传承,还原民营企业特征,在新的征程上,努力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