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利化继承基金份额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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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升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截至2021年底,我国个人基金投资者超过7.2亿人。也就是说,平均每两人当中就至少有一个基金的投资者,基金已经取代了股票成为大众理财最普遍、最常用的方式。同时,《全国公募基金市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2022年度)》显示,有56%的基民购买的基金数量在6只以上。可见,持有基金的投资人数量多,并且每个投资人持有不同基金公司的产品也较多。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基金公司和各类代销机构对科技金融和数字金融的关注和重视,投资人在基金的购买、转换、赎回等过程都在不断优化,各种操作只要在手机上拨动几下手指就可以完成了。但是与之相对的,基金购买人去世后的相关继承问题却并没有太大的进步。如果基金持有人去世,其合法继承人要想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基金并继承基金份额,流程和手续非常麻烦,以投资人的继承人带来诸多不便。

问题分析:

基金份额的继承目前存在着如下的问题:

1.   如果基金持有人去世,理论上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通过合法手续办理基金的继承(非交易)过户的,但是继承的前提是要知道有被继承财产的存在。继承人需要持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或基金公司查询,确认被继承人名下是否有基金。而截至2024年1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45家。如果不清楚购买基金的渠道,要让继承人去每家基金公司都查询一遍,基本不可能。

2.   即使已经知道了被继承人名下持有基金份额,继承人希望办理相关继承手续的话,那么需要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继承诉讼的判决书,然后才能向基金公司或者原购买基金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继承手续,即将基金份额过户到合法继承人名下。

但办理继承权公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费时费力还要支付费用,要搞清楚有权继承的人有多少,每个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这些继承人要在达成继承协议后一起到公证机构,才能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如果多个继承人在继承份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接下来要么协调,要么走继承诉讼流程。

但根据《全国公募基金市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2022年度)》显示,有56%的基民购买的基金数量在6只以上。想想你要从150余家基金公司中找到6-10家拥有被继承人基金份额的公司,然后逐家去走一遍流程,其繁琐程度可想而知。而很大可能性实际上在基金公司委托投资的金额可能每家只有1000-2000元,费心劳力的走完一整套流程,能够继承的资产还底不上为了继承花去的人力物力。

综上所述,不论是办理公证,还是走继承诉讼程序,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需要付出相对而言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而言,更加重了其负担。

对策建议:

而随着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自2024年6月1日起,将不需要公证就可以提取的账户限额提高至5万元人民币、简化提取范围覆盖黄金积存产品和国债以及理财产品、明确了查询账户交易明细有关要求等新规定,对继承人办理5万以下的银行存款(包括国债和理财产品)手续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由于基金份额的继承流程和手续,与办理银行存款继承基本相同,建议也可以适用类似的的处理办法,大幅度降低继承人办理小额基金份额(如5万以下)的继承,提出建议如下:

1.   简化查询流程。建议银行在为过世人员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时,能够主动按要求查询已故存款人在本行购买基金的情况,并告知继承人相关继承手续。

另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在2023年上线了“基金E账户”APP,能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公募基金账户及份额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建议在此APP上增加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基金的功能。

2.   简化继承流程。在继承人查询到被继承人名下基金账户和份额等信息后,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参照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便利化措施,对基金份额继承给予简化办理。具体便利化继承基金份额(价值)的起点和办法,可组织基金行业和法律行业专家进行研究制定。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