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监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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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雷

在数字化浪潮下,人脸识别技术迅速发展,广泛应用于金融、安防、零售、交通等多个领域。人脸识别技术通过采集和比对面部特征信息,实现身份识别和认证,极大地提升了效率和便利性,特别是在公共安全、犯罪预防和服务便利性方面展现了巨大的潜力。例如,越来越多的银行和支付平台采用人脸识别进行客户身份验证,提高了金融交易的安全性;许多公共场所安装了人脸识别设备,用于提高安保水平。这一技术的进步不仅推动了社会管理现代化,也为公众生活带来了便捷。

然而,伴随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技术滥用、数据泄露、隐私侵犯等方面引发了广泛关注。根据统计,近年来,因人脸识别技术使用不当引发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某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人脸数据进行身份冒用、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的财产和名誉权益。例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23年7月,在宁夏上大学的李学,因一份需要人脸验证的“兼职”而泄露了个人信息,后来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四川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当年9月,他在报考公务员考试时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没能参加考试。在一个名为“冒名受害者”的群聊里,将近400名受害者的身份被冒用,工作背调无法通过,考公、考编等寸步难行。据澎湃新闻网报道: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钱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而5000多张人脸照片标价还不到10元。这些包含个人信息的人脸照片如果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照片主人除了有可能遭遇精准诈骗,蒙受财产损失之外,甚至还有可能因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于洗钱、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卷入刑事诉讼。这不仅暴露了企业在数据管理方面的漏洞,更反映出人脸识别技术在安全使用方面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因此,如何在推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同时,避免个人信息遭受滥用和侵犯,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亟需构建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以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人脸识别技术目前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引发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和问题在于:

一、信息采集与使用缺乏明确限制。当前,许多机构和企业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时并未获得用户的充分知情同意,面部数据被广泛采集、储存和使用,甚至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多次共享。这一问题根源在于缺乏对人脸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的明确规定和操作指南,导致一些商家为追求商业利益而忽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一些地方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大量部署人脸识别系统,但未对数据用途和保存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容易导致滥用。

二、隐私安全保障不足,数据泄露风险高。人脸数据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对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可逆的伤害。然而,许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企业缺乏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不到位,导致人脸信息泄露的风险极高。同时,数据储存和传输过程中也存在技术漏洞,部分企业将人脸数据存储在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服务器上,易遭黑客攻击。

三、技术滥用引发过度监控,公众存在隐私担忧。在智能监控日益普及的背景下,人脸识别技术的过度使用已经引发了公众对“隐私窃取”的担忧。部分商家或机构在公共场所和商业环境中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意在通过用户行为数据的分析进行精准营销或监控用户行为。尽管这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业增值,但也存在侵犯用户隐私的风险,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被监控和数据滥用的对象。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但尚缺乏针对人脸识别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例如,尚无具体规定哪些行业可以应用人脸识别、应用时应获得何种形式的用户同意以及信息储存期限等。由于监管细则的缺失,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参考标准,往往根据商业利益自行制定规则,容易导致监管真空。同时,由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速度较快,相关监管部门难以及时追踪和监督最新的应用场景,增加了监管难度。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人脸数据采集和使用的严格授权制度。明确规定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前,企业和机构必须告知用户相关用途和风险,确保用户在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数据采集。特别是在金融场景,商业场所和公共设施中进行人脸识别,应设置显著的提示信息或通过APP等方式告知用户数据用途和权限。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采集,应设定多级权限体系,确保用户能够灵活控制自己的数据权限。

二、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企业责任意识。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应当要求使用方采取更高等级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政府应制定数据加密和匿名化处理的技术标准,并要求企业通过定期安全审查和第三方安全认证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对因管理疏忽导致数据泄露的企业,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限制违规企业在某些敏感行业的技术应用权限,形成有效的惩戒机制。

三、推进技术创新,开发隐私保护型人脸识别技术。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发保护用户隐私的技术方案,如基于边缘计算的人脸识别设备,可以将数据处理限制在用户终端,减少数据外泄风险。此外,应用差分隐私、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技术,使人脸识别应用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保障用户隐私。政府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企业在隐私保护型技术上的研发投入,加快推动隐私保护型人脸识别技术的落地应用。

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人脸识别的使用边界。建议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规,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制定专门的法律细则。应明确规定哪些场景下可以使用人脸识别,并要求提供强制性技术评估以确保数据安全。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安全、商业推广和个人隐私的场景中,需设定严格的审批流程和透明化报告制度,确保人脸识别技术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应用。同时,应加强对数据储存时限的监管,避免数据被长期保留,减少滥用风险。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建议设立由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门监管机构,定期开展针对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现象。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一旦发现非法采集、泄露用户数据的行为,必须及时追责。此外,通过定期发布人脸识别行业自律标准,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主合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双重保障体系。

六、加强公众教育,提升公民信息保护意识。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和商业环境中,普及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边界和风险,引导公民在使用相关服务时主动保护自己的隐私。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等信息保护薄弱群体,建议在学校和家庭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教育,提升防范意识,防止个人信息被不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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