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竞业协议滥用现象,保障年轻劳动者就业权益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7-04
文/赵琳菲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年轻劳动者遭遇企业滥用竞业协议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部分企业对竞业协议的运用开始泛化,竞业协议逐渐下沉,这使得劳动者特别是初入职场的年轻劳动者在遭遇这类现象时面临诸多困境,就业受到严重影响。今年有以下几起因竞业协议引发的争议案例:
4月,根据中国网财经记者的报道,浙商证券研究所一员工作为工作1.5年的应届生却被启动竞业,竞业期限长达1年,每个月补助仅两千出头。引发舆情以后浙商证券研究所回复表示,针对网络关注问题,浙商证券尊重员工选择并为其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之后解除与相关离职员工的竞业协议。
2月,根据新浪科技报道,多位拼多多离职员工在社交媒体表示,拼多多涉嫌滥用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动辄被起诉赔偿数十万甚至高达数百万。员工向新浪科技提供的竞业限制协议显示,目前国内约30家涉及相关业务的公司被列为竞争企业,同时在限制的多家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20%的公司也被划定在内。此种限制范围直接导致员工们要想离职就只能离开这个行业。另外一位前拼多多研发部门员工表示,他于2018年入职拼多多并被授予了公司股票,2023年从拼多多离职并入职新公司后被拼多多起诉要求返还所有股票收益近450万元。事件发生后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周灿律师在微博表示她和张晋芳及同所的几位年轻律师将共同代理网上流传的前员工起诉不正当竞业禁止案,案件目前还在进展中。
面对这一系列滥用竞业协议的事件,虽然有舆论有法律的声援,但如同拼多多案件中的律师所指出的那样,尽管这场官司注定无法完全对等,99%会输,但他们仍然决定倾尽全力,为这些年轻劳动者争取极度渺茫1%的可能。他们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竞业协议遭到个别企业的过度滥用。这些基层员工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并不是真实意愿的表达,他们只是按照公司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签署了文件,这不代表他们真实的意愿和意志。
企业滥用竞业协议的恶劣影响还在于:
一、影响年轻劳动者的正常就业。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竞业协议存在涉及员工职级下沉、竞业期限过长、竞业范围过于广泛、违约金太高、对员工补偿金太低等问题。上述案例涉及的行业中吸纳了大量年轻劳动者就业,如果年轻劳动者遭遇企业滥用竞业协议,其长远职业规划可能受到影响,或在职业生涯初期面临巨额索赔的经济压力。
二、影响人才的正常流动,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型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作为支撑。企业滥用竞业协议限制员工的自由流动是反其道而行之损害社会经济的活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突出纠正滥用竞业协议等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强调要坚决依法纠正竞业限制条款适用主体过宽、限制范围不合理、权利义务不对等等违法行为,平衡劳动者自主择业与市场公平竞争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关注和支持那些为了维护自己权益而奋斗的年轻人,并呼吁企业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和监管。根据笔者查阅的一些资料,不少法律界人士都曾呼吁企业遵守相关法律规范。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宏伟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竞业限制的立法初衷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等需要保密的事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他表示如果员工仅仅是公司的普通员工,既不是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技术人员,也没有接触保密事项的机会,此时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就不能包含竞业限制条款。又比如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过低或者违约金畸高,经员工起诉的,法院有可能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调整。尽管法律上有一些指导原则,但从上述案例来看企业并没有很好地寻找法律执行,因此有赖于外部监管力量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和监管。
二、学校和社会各界加强对年轻劳动者的宣传提高劳动保护意识。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喜鹤表示,关于劳动者如何避免支付高额的竞业限制违约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以下思路和路径:请求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请求撤销竞业限制协议;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请求提高和支付经济补偿金;降低违约金的金额等。法律界人士有一些成熟的对策建议,但年轻劳动者初入职场可能存在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的情况。学校和社会各界可以在年轻劳动者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转换过程和适应初期加强对年轻劳动者的宣传提高这部分人群的相关意识。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适时完善法律规定。考虑到就业涉及了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年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竞业协议方面需要更细致的法律指导。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竞业协议涉及的员工岗位范围、竞业年限、违约金上限和补偿金下限等引发广泛争议的几点要素,建议立法和司法部门针对这些要素细化法律规。竞业协议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企业出于自身商业利益考量可能天然存在滥用的潜在倾向,这方面需要法律补位明确企业的行为边界。
四、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拼多多的代理案件中张晋芳、周灿两位律师提到,“因为在多数涉及竞业限制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协议推定员工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格主体。劳动者主张的非真实意思表示,实践中往往因为举证困难,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在现实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往往不能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内容进行修改,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许可以通过司法实践中涉及竞业协议的典型判例加以明确。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