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解决浦东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发布时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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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顾荣华

浦东新区肩负着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特殊使命,而要做好这篇大文章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作为案件数量位于全国前列的基层法院,浦东法院的政法工作者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浦东法院成立30周年来,在收案率、结案率、创新举措方面都非常亲民高效。2022年,收案数达15.79万件,结案数达15.76万件,约为30年前的20倍。可以说浦东法院是全市最宜立案的法院,很多外区、外省市的案件也都赶到浦东法院来立案。尤其是浦东法院的调裁立审执“三庭五位”平台,已在临港新片区、陆家嘴金融城复制推广,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不断完善,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成效不断彰显。

然而,在好口碑、处处标杆的背后,供需矛盾逐步明显,随着案件的越来越多,浦东法院正面临着如下困境: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法院工作人员编制有限,人手不够,尤其是审判员,经常加班加点,还是无法按时完成大量的工作案由。立案的前期资料都需要人工判断、核对和输入,对于提交资料明显不完备的,需要耐心解释和指正;对于很多成因复杂的案由,或者是群体性案件,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审查和处理。案由处理的正常流程是先立案先办理,年初因疫情而积压下来的案由已非常多,对于后续的只能往后顺延。

二是临时外包队伍(主要是前期资料录入人员)因薪资水平整体偏低,较难留住优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立案大厅现场的志愿者队伍,仅能提供一些流程上的咨询服务。从工作内容来看,尽管前期信息输入工作相对简单枯燥,但还是需要一些主观能动性强、复合型知识能力强的人员来辨别后录入。另一方面,受制于财政拨付资金有限及人员队伍编制因素,对于数字化改造、增设机器人、高薪留住品学兼优人才等想法,财政方面也较难在短期内做出实质性改变。

三是大量的外区外省市的案件,挤占了本地居民的诉讼资源。很多本地居民的诉讼案例因拖得太久(2个月内无反馈属于常态化),大家对法院伸张正义的信任感、体验感逐渐变差,一些需要急事急办的事情被耽搁了,具体何时能办结,群众心中也没底,有苦无处说。而法官面对巨量的案件,都快累趴下,两者存在明显的沟通理解差距。

对于上述现象,建议采取措施如下:

一、法院之间可调剂分流部分案由。上海各区的法院之间收案量冷热不均,当浦东法院的人力队伍无法满足巨量的案由,建议由市院协调,请兄弟区的法院安排人员进行支援,集中处理掉一批挤压较久的案件。同时,在收案的环节,市院要求各区法院,严格落实诉讼案件就近属地化优先原则,减少各法院之间收案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二、加大专业调解员志愿队伍建设,鼓励倡导庭外和解。大量的案例数据表明,非判决的案件占80%左右,其中包括调解和经过调解后撤诉的,而判决案件仅占20%左右。一要加大公益诉讼、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在各个行业发展人民调解员,例如聘请退休的资深司法工作者、政协人大委员、社区调解员等作为法律志愿者群体,运用他们专业知识和威望提升调解效率。二要提升现有调解员队伍的沟通技巧与方式,提高调解的灵活性和实效性。调解员应当将调解重心从单纯的调解程序转移到协商过程,让当事人更加注重协商、沟通,通过协商的方式寻求共识,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三要为调解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调解场所和设施,为调解提供更加良好的氛围。四要积极推行在线调解,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调解服务,这种方式既便利又快捷,特别适用于异地争议调解。

三、借鉴推广使用ADR机制(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增加与诉讼解决方式形成协调互动。现代社会和当事人在利益、价值观、偏好和各种实际需要等方面的多元化,本质上需要有更多的选择权,各种社会性、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及其纠纷解决机制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ADR机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了低成本的解纷程序,使当事人可以规避正式的、严格的程序,通过非正式的、灵活的程序寻求更符合情理的个别正义。

四、协同电信运营商,及时将诉讼进展信息短信告知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法院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权威场所,当人们的不公平遭遇投诉无门时,不得不才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尽快伸张正义。建议浦东法院与中国移动、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小程序,及时将诉讼进展信息以短信形式通知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从收案确认节点起,给予案件当事人短信反馈,让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进展有个及时了解。对于有些过程复杂、周期较长的案件,更应给予诉讼人及时反馈,让诉讼人心理有个合理的预期,提升对法院的信任感。

本文观点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