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宠物领养模式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5-03-11
文/姚沅
近日,全国多地以“免费领养”为噱头、实为分期贷款购买宠物的消费模式引发广泛争议。商家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设宠物领养馆,利用居民对宠物的喜爱和爱心,通过绑定支付宝或微信按月扣款,以“猫粮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导致消费者陷入经济纠纷,乱象层出不穷,折射出复杂的法律、市场和社会问题。主要如下:
1、多数存在“星期猫”等宠物健康风险与虚假宣传隐患。黑猫投诉平台近600条投诉发现,在免费领养相关纠纷中出现最多的是宠物生病、死亡后,领养人仍面临继续还款的情况,且消费者普遍反映免费领养到“星期猫”的概率很大。在宠物行业当中,活体、食品、用品等分属不同品类,过去活体交易往往独立完成,通常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健康证明和疫苗接种记录。但与正常活体交易不同,免费领养商业模式的合同通常称为“领养合同”、“用品销售及服务合同”,商家通常只会写明“一周以内若猫出现异常,则合同作废,一周质保期后则无法处理协议解除事宜”的条款。在浦东新区沪南路3439弄39号“猫咪免费领养馆”案例中,签订的领养合同只在领养开始的7天内保障猫瘟和猫传腹两种疾病,其他疾病(如猫疱疹、耳螨)无明确责任划分,报销医药费的口头承诺也并没有落到纸面上;再如,经调研,徐汇日月光中心、上海月星环球港等多家领养猫咪的店铺在将猫咪交给买家之前,并未进行专业的健康检查,仅仅进行了现场的简单检查,有部分领养店铺不提供任何健康证明,7天后小猫生病、死亡的现象频发。市民岳女士1月份在位于江桥万达的One More Time猫咪认养馆领养了一只小猫,但带回家后不久便发现小猫频繁流泪。商家建议每日给小猫滴四次眼药水,然而在连续用药12天后,小猫的症状反而愈发严重,到了无法睁开眼睛的地步,经多次与商家沟通后无果,但分期付款依然需履约,变成“猫财两空”的局面。
2、合同包含不合理的捆绑消费要求,活体成本以外的费用标价虚高。即使宠物活体本身健康,多数不良商家利用合同条款漏洞,看似“0元购”,实则将虚高的、非生活必需的宠物用品成本,以及违约金都含在内,变相谋取利益。仍以浦东新区沪南路3439弄39号案例为例,消费者小李与商家签署的合同被命名为《猫咪用品销售及服务合同》,合同中写明“乙方在甲方处连续购买24个月,每月不低于199元的猫咪用品,乙方即可在甲方处免费领养品种猫咪一只。”针对猫咪用品的具体品类、品牌、重量、口味等等细节均未列明。此后的两个月,小李反应宠物店只是每月寄来一袋1.5kg的普通品牌猫粮,市面上零售价仅为78元一袋,且粗纤维含量并不适合幼儿猫咪;再如,诸多消费者反映上海品牌“宠王宫”,“幺社宠物”,“One More Time猫咪认养馆”、徐汇日月光“猫咪钱包”等均出现领养合同履行期间内,消费者只能被动选择指定小程序的捆绑商品进行消费的情况。小程序商城中的猫咪用品种类少,猫粮品牌在淘宝、京东等都没有自己的旗舰店,且价格相比电商渠道指导价贵一倍多。以“宠王宫”为例,加盟资料显示,其盈利方式为“通过领养猫咪的新型模式为噱头,赚取宠物消耗品(猫粮、猫砂)及宠物服务(洗护、检查)的利润”,一个商场认养馆的投资为8.5万元,公司会安排活体小猫等产品及发货等,成本为37%,商家毛利率可达63%。此外,总公司还配有法务团队当遇到领养者不还款的情况时,能代加盟商起诉领养者,吸引众多无良商家加盟。
3、分期协议解约难,商家跑路投诉无门。从宠物领养经济纠纷总结共性来看,条款往往设计得复杂且不透明,高额违约金、不合理的捆绑消费要求以及宠物死亡后依然继续履约的条款等明显倾向于保护商家利益,消费者一旦签署便难以脱身。比如,当消费者试图解约时,商家可能要求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威胁将信息上传到信用记录平台,即使消费者自行将绑定账户里的钱移走,也可能导致扣款失败,对征信产生不良影响;再如,多名上海消费者提到,出现付款方面的争议时,平台无法介入帮助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客服热线无人接听,更有商家跑路投诉无门的情况频频出现。2023年12月,市民王女士在静安大融城“玩泰猫”领养店看中一只长毛阿比西尼亚猫,签署12期每月1200元的“服务协议”。半年后王女士再次来到商场时,实体商店已悄悄关闭。此后一段时间,她发现商铺网站上的猫咪用品经常断货,种类也变少了,“一纸服务合同成了空话。”某宠物连锁店行业上市公司运营总监提到,上海地区宠物线下门店消费,约70%消费者会选择分期,除了减轻一次性支付的压力外,也愿意为商家提供的寄养、洗澡、保险等周边服务买单。但除规模较大的单体店、知名连锁店以外,近两年约60%的商家经营时间都不超过2年。
因此,建议:
1、明确宠物领养与商业销售的界限,并优先强化宠物健康保障标准。目前,我国针对宠物领养领域的法律规定还不够细化,大多数争议只能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解决。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框架下完善宠物保护法规,明确“宠物领养”与“商业销售”的界限,明确宠物领养的公益属性,禁止商家以“免费领养”名义进行变相销售、捆绑消费。针对宠物活体,商家经营活体宠物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定期公示宠物来源、检疫证明及健康记录,需有正规机构盖印、医生签字,针对猫咪的各类疾病需明晰责任划分,报销医药费等承诺,以避免因健康问题而引发争议。
2、彻底叫停宠物交易金融化对青年群体的剥削和侵害。宠物交易利用青年群体对于宠物爱心,精心设计分期等一系列的金融化手段,使得青年群体陷入消费主义陷阱甚至陷入无法偿还等一系列的问题,最终演化成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及涉及青年的各类犯罪。
3、加强对宠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及消费者普法教育宣传力度。设立行业准入标准,对从事宠物交易和领养业务的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对消费者投诉高发领域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以及借助复杂合同条款牟利的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监督合同中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条款,例如过重的违约责任或过高的商品价格。除此之外,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普及与宠物领养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如何审查合同条款、哪些条款可能侵犯自身权益,以及如何有效维权等,帮助消费者在交易中避免落入陷阱。
最后,改善猫贷乱象,需形成“法律约束+监管落地+平台担责+行业自律+消费者觉醒”的合力。只有通过系统性治理,才能遏制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情感绑架牟取暴利,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宠物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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